103學年度學士班學生申請修讀五學年學、碩士學位事宜
公告本校102學年度學士班學生申辦修讀五學年學、碩士學位事宜。
說明:
一、申請期間:104年2月2日(星期一)至2月26日(星期四)。
二、受理修讀五學年學、碩士學位之碩士班為:哲學研究所碩士班。
三、碩士班甄選辦法如附件。
四、有意申請之同學,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表單、或直接至所屬學系辦公室或註冊組領填申請書,經導師、系主任簽核後,連同各碩士班規定應繳資料一併送交擬申請之碩士班辦理。
五、如對擬申請修讀碩士班之甄選相關規定有疑義,請逕向哲學所辦公室洽詢。
六、104年3月10日前公告核准名單。
瀏覽數:
分享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