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流、合作協議
本所已於2012年9月與北京大學美學與美育研究中心簽暑學術交流與合作協助
協議內容摘要:
一、 兩單位鼓勵在雙方感興趣的領域進行學術交流與合作,包括:
1. 學者交流
2. 雙方互為邀請出席研討會和聯合舉辦學術會議
3. 學術資料和其他資訊的交流
4. 長短期特別學術專案
二、 交流與合作根據下列原則進行:
1. 兩單位對訪問學者之講學、研究及學術交流與合作應提供便利條件。
2. 兩單位將優先處理本協議所允許的訪問或者進修的請求,並力爭達成雙方滿意的條款。
三、 目前成果
1. 北京大學美學與美育研究中心已於2014年2月推選1 位博士生至本校進行短期學社交流,來訪時間為2014年2月至5月。
2. 本所目前規劃2014年9月推選1名碩士生至北京大學進行短期學術交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