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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相關法規、表單

一、學生相關(碩士班、博士班共同)

1. 導師制度實施細則

2. 研究生出席國內學術會議交通補助辦法(需檢附出差單)

3. 學生出差單

4. 研究生參與德語、法語及日語測驗獎勵辦法 (含申請表)

5. 讀書會經費補助辦法 (PDF, ODF)

6. 指導教授確認單  ( PDF, ODF )

7. 更換指導教授同意書  ( PDF, ODF )

 

二、學生相關(碩士班)

1. 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定(110學年度入學)

2. 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定(108學年度入學)

3. 碩士班研究生學位授予辦法(107學年度入學)

4. 五學年學、碩士學位要點

5. 專題類課程及研究生參加演講活動實施辦法 

6. 碩士班課程結構圖 (2023.12.12 更新)

7. 碩士班課程路徑圖 (2017.10.17 更新)

8. 碩士班必修科目表(107學年度)

9. 碩士班必修科目表(108學年度)

10. 碩士班必修科目表(109學年度)

11. 碩士班必修科目表(110學年度)

12. 碩士班必修科目表(111學年度)

13. 碩士班必修科目表(112學年度)

14. 碩士班必修科目表(113學年度)

15. 研究生論文大綱審查申請單  ( PDF, ODF )

16. 研究生論文大綱申請規定 (PDF, ODF)

 

三、學生相關(博士班)

1. 博士班研究生資格考核及學位考試規定(113學年度入學)

2. 博士班課程結構圖 (2024.05.30 更新)

3.博士班必修科目表(113學年度)

 

四、中山大學「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規範」

1. 規範論文封面樣式(含中、英文題目、研究生姓名、指導教授姓名等)。

2. 規範論文審定書格式(含中、英文題目、口試日期、指導教授簽章等)。

3. 規範論文主文內容格式及裝訂順序(須含審定書)。

4. 規範論文封面顏色(由各院自訂單一顏色並通知所屬採行)。

5. 本規範公告於教務處網頁,網址為https://oaa.nsysu.edu.tw/p/405-1003-33095,c3146.php?Lang=zh-tw
 

五、學生學位考試相關規定

學生學位考試的相關規定,指導教授、口試地點、口試委員:

 

指導教授

1. 依「國立中山大學論文指導教授遴選原則」第三條規定:論文指導教授應以本系專任教師指導為原則,若因專業領域或系所師資不足,得商請本校其他系所教師或兼任教師擔任。
指導教授若無法商請本校教師擔任,得商請校外教師或專家學者擔任,惟須另安排本校教師一人共同指導。

2. 依「國立中山大學論文指導教授遴選原則」第四條規定:論文指導教授若退休或離職,仍可繼續指導,惟須另安排本校教師一人共同指導。

3. 依本所「碩士班研究生學位授予辦法」第二條第四款第二項,研究生之論文指導教授以本所教師擔任為原則。若指導教授非本所現職教師,依學校規定須以共同指導方式處理,至少一人為本所現職教師。

 

口試委員

依本所97學年度第七次所務會議決議通過,口試委員由所長會同指導教授決定聘任之,但其中至少有一位需為本所專任教師。

 

口試地點

依本所97學年度第七次所務會議決議通過,基於論文口試需達到公開的需求,以在本校場地考試為原則。

 

學位考試申請系統

http://selcrs.nsysu.edu.tw/edu_apply/